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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名参加中国·天津第十六届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
2009-03-10 14:19  文章来源:经济协作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
各驻琼办事处、在琼商会,有关企业:
    中国·天津第十六届投资贸易洽谈会(以下简称“津洽会”)将于2009年4月15日至22日在天津举办。为了进一步扩大我省产品在环渤海地区的销售,加强两地合作与交流,省政府决定组团参加本次“津洽会”。为了及时做好必要的筹备工作,现将报名参加我省经贸代表团及参会参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一、时间及地点
   “津洽会”将于4月15日至22日在天津市举行,会期具体时间安排是:
    (一)天津国际展览中心(主会场、商品展销)会期5天,布展3天。
 4月15日至17日每天08:00至20:00布展;
    4月18日至22日每天09:00至17:00洽谈、交易;
4月23日撤展。   
 我省展馆安排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二号馆二层D厅。
 (二)天津体育展览中心(商品零售)会期8天,布展3天。
 4月12日08:00至14日14:00布展;
    4月15日09:00至22日14:00商品零售;
4月22日14:00至23日12:00撤展。   
 我省展馆安排在天津体育展览中心B馆。   
 二、主要活动    我省将参加大会的展览、销售活动,重点推介我省的企业和产品,展示我省基础设施、工业、农业、海洋渔业、旅游业现状,销售我省企业的特色产品或外地在琼企业的海南产品。此外,我省还将参加大会组织的投资推广、项目配对等活动。
 我省展位的布置:天津国际展览中心(商品展销)的展位采取特装展位统一布置,用图片和文字资料宣传介绍海南概况、投资环境、产业情况和开发区形象;同时展示销售参展企业的产品。天津体育展览中心(商品零售)的展位则按照组委会提供的标准展位供我省参展企业销售其产品。   
 三、有关费用
 (一)参展的展位费用由海南省政府支付;商家展位的广告等其它费用由企业自行解决。
 (二)会务费用由参展各企业自行解决。为方便参展,“津洽会”组委会统一安排了活动和住宿。收费标准:三星级宾馆或相当于三星级宾馆驻会5天和7天的代表,分别收取会务费1300元和1600元(含食宿费、市内交通费、资料费等)。会务组将按各单位报名统筹安排食宿。
 四、报名时间及要求
(一)参展企业展销的商品必须是海南本地产品。希望各驻琼办事处、在琼商会积极组织会员企业报名参与,也希望有关企业积极报名参与“津洽会”。
 (二)请有意参会参展的办事处、商会和企业于3月20日前,将报名回执传真到省商务厅经济协作处。联系人:吴艺芬;谢国安电话:0898-65343797、13807666779;0898-65361023、13036001938传真:65381278。
 特此通知
 附件:参加“津洽会”报名回执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O九年三月四日
 


主题词:经贸  交易会  报名  通知

 

09津洽报名通知(企、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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